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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法院:六旬老人信守诺言 再苦再累不当“老赖”
  发布时间:2020-01-02 16:16:31 打印 字号: | |


这一天又是每月缴纳执行款的日子,老梁如往常一样来到法院,他身体有些瘦弱,晒得皮肤黝黑,但是眼睛里仍然透露着诚恳,说道:“法院判得对,欠了钱就必须得还,要不然心里不踏实啊……现在是困难点,我努力赚钱,多省着点肯定能把债还清……”

2017年7月5日,新城区法院宣判了这起普普通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早在2009年,本分老实的农民老梁因听说种植某作物成熟后收益颇丰,于是四处借钱大量种植该作物。却未想成熟后有价无市,最后不得不赔本卖出。老人不甘心血本无归,又咬牙坚持连续种植几年,导致借贷本息逾17万,因无力偿还终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梁返还借款本金共计1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老梁已年近六旬,无固定收入来源,老伴身有残疾,常年需要吃药。老人在接到判决书后,为尽快还钱,四处应聘,最终成为了一名清洁工,月工资也仅有1900元。他硬是省吃俭用,每月将其中的1500元按时交到法院,自己和老伴仅留400元维持基本生活。有的时候老伴犯病,吃药多花了一点钱,手头便吃紧,但他依然会准时带着剩下的钱来到法院交给执行法官。法院的工作人员多次偷偷为他添上不足的钱。就这样,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坚持还债已逾两年。

近几年,出现了好多老赖,他们住豪宅,开豪车,每天吃着山珍海味,却拒不履行到期的债务。面对眼前“举债累累”的家庭,老梁无怨无悔,没有逃避,从心底敬畏法律,遵从法院判决,正是我们构建诚信社会体系闪光一点。看到这样执着诚信的老人,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不由得肃然起敬。

孔子言:“民无信不立。”可以说守诚信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老梁的事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但就是这一个个小小的例子不断促进着人人信守承诺的社会风尚,推动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幸福

 

(新城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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