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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院与自治区证监局召开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和长效沟通机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5-20 15:16:4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作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和谐健康发展,5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斌一行到呼和浩特市中院就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和长效沟通机制开展交流座谈。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臻,审判委员会专委雷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图丨会议现场

图丨会议现场

座谈会上,呼和浩特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证券期货诉调对接、证券期货纠纷类案件诉前调解机制、虚假诉讼及报备制度、行政案件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会人员围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和长效沟通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图丨内蒙古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斌讲话

田斌局长指出,促进我区证券期货市场繁荣稳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和自治区证监局在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为促进全区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与呼和浩特市中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总队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争取实现案件“零突破”。二是建立健全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通报制度和司法协作机制,切实畅通投资者依法维权追偿渠道。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案情交流和政策法规培训,共同维护辖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图丨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讲话

赵希民院长表示,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法院将树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理念,不断加强与自治区证监局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赵希民院长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构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价值意义。二是加强研判,充分掌握证券期货市场存在问题及纠纷成因。三是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司法引导作用。四是畅通法院与证监局信息共享机制,实时通报案件,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建立合作交流和长效沟通机制,将证监局的专业人员引入人民陪审员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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