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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肃”利剑再出鞘:直击呼和浩特市法院执行现场!(二)
  发布时间:2022-11-23 15:34: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持续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自9月6日起,呼和浩特市法院启动了“秋高气肃”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行动中,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让我们一起沉浸式体验执行现场吧!


回民区法院:雷霆出击保民生 明察秋毫“巧”执行

在马某申请执行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回民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白某某,但始终无人接听。执行干警通过摸排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经营着一家店铺,当即联系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寻找被执行人。

夜色渐浓,执行干警来到店铺内找到了被执行人,经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了解到,被执行人现为两家店铺供货,但两家店铺均存在拖欠被执行人货款的情况。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带领下,前往两家店铺并跟其负责人核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并非拒绝还款,而是现阶段无偿还全部欠款的能力。在执行干警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按照现有能力,给申请执行人现场转账5000元,并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土左旗法院:贯彻善意执行理念 高效化解纠纷

近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干警前往土默特左旗哈素村2814鱼池执行孟某与张某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哈素村的2814鱼池。在对被执行人的鱼池经营情况做了初步的判断,执行组及时把相关情况向院内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法官在了解鱼池的基本情况后,为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在保证申请人债权得以清偿的前提下,希望尽力维持被执行人鱼池的正常运营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鲤鱼每斤8元、鲢鱼和花鲢鱼每斤4元的价格,按鱼池中所捞实际鱼种和斤数进行结算,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协议中约定捕捞的鱼全部捕捞完成,期间不得私自捕捞。这样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渔池的损害,又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执行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武川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执行案件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为12件案件的25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约40万元。武川县法院在家领导班子全体参加了活动,发放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到场监督。

发放案款现场,执行干警们逐一核对案款台账信息,有序引导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要求,确保案款发放准确无误,让申请执行人快速拿到了“真金白银”。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坚决打击和严惩有能力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为首要目标,以雷霆之势营造守信的社会氛围,以提质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好每个节点,盯住每个环节,做实每项措施,奋力开创首府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来源:回民区法院、土默特左旗法院、武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