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持续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自9月6日起,呼和浩特市法院启动了“秋高气肃”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行动中,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让我们一起沉浸式体验执行现场吧!
托克托县法院:雷霆之势 百里追击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自2017年以来,被执行人成某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金额累计百万,判决生效后成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并选择藏匿,规避执行。经过长达5年多的排查寻访,2022年9月14日,托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找到成某藏身线索,当日清晨随即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出动前往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和达尔罕苏木寻找销声匿迹多年的被执行人成某,驱车行驶400多公里后,终于在苏木草原找到成某并对其依法实施拘留。
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严格按照羁押机关疫情期间的收押程序,对被拘留对象进行核酸检测、体检等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执行干警依然坚守岗位,最终于凌晨12时前顺利将被执行人成某拘留。
和林县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和林县法院受理的一起关于拖欠农民工薪酬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按规定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和林县法院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厦门市仁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网络资金账户,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厦门市仁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电话沟通,告知其司法程序,并对该公司阐明利害关系。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后续和林县法院将被执行人厦门市仁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网络资金账户存款7225元依法扣划,支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工资薪酬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农民工工资薪酬利益,对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该案顺利执结再次表明,人民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必须自觉执行,不能心存侥幸,抗拒、逃避执行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水河县法院:温情执行显担当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申请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樊某起诉离婚,后经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樊小某由高某抚养,被告樊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樊小某满18周岁止,每月向高某支付樊小某的抚育费98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樊某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法院受理高某申请执行樊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后,申请人高某申请法院执行樊某支付2019年4月到2022年抚养费44325元。
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依法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并到现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樊某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并向法院交纳执行案款44325元,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坚决打击和严惩有能力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为首要目标,以雷霆之势营造守信的社会氛围,以提质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好每个节点,盯住每个环节,做实每项措施,奋力开创首府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