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岗位选报、体检、考察等环节,受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对拟聘用人员(补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拟聘用人员报考地区法院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电话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0471-450289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补录)名单: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0ecb5c61a2293f2d&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