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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庭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2-05-05 16:49:00 打印 字号: | |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发挥审判职能,在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多措并举,通过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回访、深化少年审判改革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和举措,不遗余力为身处迷途的少年撑起司法保护伞,护佑他们健康成长。

 

家事案件回访显温情

 

4月26日17时,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旧一派忙碌的景象。“刘晓梅(化名),你前夫的抚养费最近还按时给付吗?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怎么样?有什么困难给我打电话……”在未审庭办公室,法官宋晓瑾正在对此前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电话回访,并耐心细致的向刘晓梅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电话那端,刘晓梅忍不住红了眼眶,她以为拿到判决此事就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这个女法官还会时不时进行回访。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法官的细致温柔熨帖着刘晓梅这颗千疮百孔的心,她难得的没有痛哭流涕,一再在电话中说着“谢谢”。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中院针对已审结的离婚纠纷案开展判后回访活动,向当事人了解目前的生活和情感状况、子女抚养费支付以及探视权行使的情况等,通过及时干预、实时监督,尽量避免了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将法理与情理紧密融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法官宋晓瑾表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导致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的主要因素,重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特别是随着今年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不能因离婚让家庭教育缺失。因此,未审庭开展家事案件回访工作也是为了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父母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发现一方在离婚后长期不管孩子,法院还会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其予以训诫,责令其依法尽责。

 

少年案件审判有温度

 

“少年法庭的整体颜色呈浅黄色,法台是一个U型的怀抱,被告席类似一本打开的书,与法台是齐平的。整体设计体现了对孩子们的关爱,平和又不失庄严……”未审庭庭长胡雪莹介绍道。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未成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未审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于2021年4月2日组织市四区基层人民法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挂牌统一成立少年法庭。同年“六一”前,5个旗县基层人民法院也以同样的方式成立少年法庭,实现了呼和浩特全市两级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这一举措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胡雪莹庭长在法院工作了40多年,由她经手的案件不计其数,但她尤为关注少年审判工作。在她看来,少年审判不同于一般的案件,主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所以每一起案子的审判都要慎之又慎。“轻轻的一纸判决,却关系着涉诉孩子的一生。”胡雪莹说,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为了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未审庭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总结出一套独具特色的少年审判模式,让每一起案件不再是一判了事,而是更加注重法律的温情和人文关怀。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减少一分对社会可能的危害。

 

护佑成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4月26日,随着呼和浩特市四区小学返校复课,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又开始忙碌着准备《法治主题教育宣讲》线上课堂。未审庭在日常工作之余,还担负着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

做好法治宣传是预防青少犯罪至关重要的一步。近年来,未审庭的法官们主动下沉一线,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和各相关单位沟通联络,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诸如以“三八”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送法进校园,举行“预防校园欺凌”交流座谈会;开展“与法同行 护佑成长”法院开放日,邀请孩子们参观法院,走进少年法庭;举行“关爱未成年人送法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开展“护佑成长 依法带娃”活动,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长了解更多的家庭教育法律知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未审庭副庭长伏春担任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小学分校的法治副校长,尽管办公桌上案卷堆积如山,他仍旧不放心在学校的孩子们,尽可能挤出时间与学校加强沟通,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孩子们的法治意识。“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加强未成人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这样的活动孩子们受益,老师和家长也欢迎。”伏春说道。近年来,未审庭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拓宽送法渠道,持续精准发力,通过精彩纷呈、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源: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