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了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座谈会。会议是市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发挥行政诉讼在个案中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及自治区高院《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市中院对案件审理模式征求社会意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有益探索。
会上,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徐金平首先就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立法情况及呼市两级法院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介绍。回民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吴艳霞对回民区法院受理的全市首例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案件进行了详细剖析。目前该案民事争议部分已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行政争议部分也以撤诉方式结案,实现了争议实质解决的根本目的。
市人大代表、内蒙古善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艾国平表示,自己也遇到过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同时存在的案件,此前法院主要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进行处理,此后推行一并审理制度更能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他同时提醒法院方面,应注意在开展具体工作时防范为达到一并审理效果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问题,并建议法院能从立案环节开始梳理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和律师采用一并审理的方式处理纠纷;市政协委员、内蒙古伊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文萍则认为,一并审理制度有效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但后续应根据具体司法实践逐步改进不足,积累经验,因此希望法院能多做此类案件的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同时也建议法院方面加强与律协的沟通,通过律协在律师中宣传这一审理模式的益处,助力工作的具体开展。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雷旸最后表示,上级法院指导推广的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诉讼程序空转带来的负面效应,实现案结事了和当事人息诉服判的目标,是实质性解决争议的重要举措。对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的行政争议,下一步呼市中院将结合代表委员们的意见,积极探索适用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程序,争取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