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印发决定,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予以表彰。呼和浩特市中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妇女岗位建功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呼和浩特市中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扩大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范围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未成年人特色审判优势,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渐配齐员额法官和各类司法辅助人员,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现有审判人员6人,法官助理3人,书记员5人,其中女干警11人,占全庭总人数的79%。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中院未审庭获多项集体及个人荣誉。先后被呼和浩特市团委、内蒙团委评为“青少年维权岗”,获得“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5年度呼市三八红旗集体”、连续多年获得“呼和浩特市中院机关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2020年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中获得最高法院的表彰。与此同时,李霞法官等分别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自治区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下一步,未审庭全体干警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响应“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的倡议,投身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