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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3次学习会议
作者: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3-03-23 16:17:14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市中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3次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主持会议,院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议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部分人员围绕全国“两会”精神进行研讨发言。

赵希民院长做总结讲话,并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切实抓好专题学习。要紧紧依托“三会一课”、部门例会等形式,组织好、开展好全国“两会”的专题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学习,就如何在工作中践行各项要求、落实各项政策进行研究讨论,推出本部门重点任务或亮点工程,既要确保部门干警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又要通过司法审判具体工作提现学习成果,全力推动本年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务必强化风险意识。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分论述,时刻紧绷风险挑战这根弦,对我们身边的风险隐患要引起高度重视,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在深刻认识内部外部严峻形势的同时,还要结合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化解信访工作,坚决杜绝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出现。

三是扎实推进作风转变。要全面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人事部门要不断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建立退出淘汰制度,用制度区分良将与庸才。环节干部在日常部门管理中要树立“能做事善做事”的价值导向,团结干警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推动工作持续向好。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