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中院民事第一审判庭杨蔚堃庭长应邀到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为2023级硕士研究生围绕“民事诉讼实务有关问题”做专题讲座。
杨庭长从“民事证据理论与实例分析”和“如何驾驭庭审”两个角度切入,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庭审流程以及裁判文书的制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精彩论述。
在讲座中,杨庭长首先谈到法官进行审判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准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做出公正裁判,实现公平正义。随后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运用相关法律条文与丰富的实务案例,详细地讲解了民事证据理论中“事实认定”“举证证明责任”的相关内容。进行到第二部分,杨庭长以庭审流程为线索,结合一系列真实案例,再现了庭前准备到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并向同学们展示了一份极为精彩的裁判文书。
讲座最后,杨庭长以“良知——人之常情”为关键词进行了总结,勉励同学们在从事法律职业过程中要不忘初心,始终心存良知,守护底线,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讲座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杨庭长的讲座内容积极提问,与杨庭长进行交流互动。内容涉及民事证据事实认定、民事证据证明标准等,杨庭长一一作了详细地回答。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不仅学习到了实务知识、感受到了法官理性,更点燃了大家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