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中旬,呼和浩特市中院依申请人的申请对某置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予以恢复执行,并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222套房产,建筑面积约22570平方米,同时,为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执行干警采用“现场办公”的方式,积极回应相关诉求,及时依法解除查封,让最初不配合、不理解的案外人为中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执行人员主动延伸执行职能、做实做细法律释明、全心全意为民解忧。
在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后,为切实加快涉案房产的处置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涉案房屋所在的两个住宅小区张贴查封公告,告知不得对被查封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等处分行为,若对查封财产主张权利的,在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随后,执行法官发现,部分房产虽已在法院查封前出售,但尚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且相关案外人不主动对查封财产主张权利。由于涉及案外人数量较多,如不能稳慎处理,顺势引导,必然影响案件后续执行进程,案外人极易因权属问题引发“次生”矛盾。执行法官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办公地点搬到涉案房产所在旗县的两个住宅小区现场办公,旨在以最快速度摸清涉案房产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案外人往来市区奔波的诉讼成本。
现场办公期间,执行人员主动开展调查走访,逐户核对房屋是否入住,入户释明法律救济途径,并协助案外人全部导入执行异议程序。依托“现场办公”这个平台,执行人员收集案外人的主体资格的佐证材料,协助提交执行异议裁定书、执行异议裁定书生效证明等后续解封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审核通过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房管局,仅一天时间办结139户购房业主的解封事宜。“现场办公”模式受到案外人的充分肯定,多名案外人送来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字样的感谢锦旗。
目前,剩余部分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程序正在有序推进,符合解封条件的,执行法官将第一时间进行解封。执行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购买房产时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不要因贪图便宜、节省费用而不去办理过户登记,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