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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塞责拒不履行,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重拳出击!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09:59:35 打印 字号: | |

11月21日的拘留强制执行行动后,12月14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再次冒雪对敷衍塞责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拘留强制执行行动,为全市法院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执行领域百日攻坚营造强大执行声势!

基本案情

刘某甲因购家用车向某银行借款,刘某乙(系刘某甲的兄弟)、杨某甲(系刘某乙的配偶)、某软件公司自愿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多次逾期拒绝还款,经某银行多次催要仍未能还款,因借款人死亡,某银行基于《保证合同》就清偿剩余借款本金、利息等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刘某乙、杨某甲、某软件公司共同偿还借款人本金、利息等。但三被申请人并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完毕。9月4日,某银行依据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以及传统查控调查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刘某甲和某软件公司名下汽车各1辆。

为尽快执结该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三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却不以为然,敷衍塞责,既不报告财产情况,又迟迟不履行义务,甚至逃避执行。因此,执行法官对三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开始产生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的想法,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但在得知申请人接受分期履行条件后,态度又有所转变,实际行动上亦极其缓慢,企图假借协商之名继续拖延时间。鉴于以上情形,执行法官充分发挥自身的执行智慧和力量,准确把握执行策略和时机,决定开展拘留行动对被执行人再加压、再紧逼。14日上午,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一行6人冒雪驾车向当事人约定协商地点出发。到达约定地点后,执行干警发现双方就还款事宜正在协商。于是,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明确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刘某乙、杨某甲、某软件公司借款合同一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会继续常态化集中执行,重拳打击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有力维护司法权威,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2023执行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