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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辱骂执行法官?四子王旗一男子被依法拘留!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0:56:03 打印 字号: | |

1月10日,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对一名辱骂执行干警、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案外人刁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1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干警到四子王旗某小区依法履行职务。在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表明查询涉案房产业主登记信息的来意时,物业公司不仅拒不配合执行,现场工作人员刁某某更是无端诋毁辱骂执行干警。执行干警提醒其注意言行,耐心对其释法明理,但刁某某态度嚣张,出言不逊,仍未停止辱骂,对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严重干扰。

1月10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责令其协助履行查询义务,并向刁某某释明妨碍依法履行职务的法律后果。刁某某仍不以为然,态度蛮横,侮辱、谩骂法官,直到得知会被带到呼和浩特送拘,才有所收敛,但对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丝毫没有悔过之意。对此类妨碍执行公务、挑衅法律威严的行为,呼和浩特市中院绝不姑息,依法对刁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配合执法办案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对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如拒不配合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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