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林格尔县法院执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成功执结,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于 2015 年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双方约定,刘某于2016年1月至2022年10月向张某租赁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刘某须按期支付租金 14 万余元。2021年因外部因素,刘某无法耕种经营,遂向张某索要土地流转款,多次未果后,将张某某告上法庭。和林格尔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双方解除合同,由张某返还刘某土地流转款。判决书生效后,张某迟迟未按期履行,刘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仍以各种理由不愿履行。鉴于张某的失信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期限为15日,并将其送至和林格尔县拘留所羁押。
15天后,执行干警准时来到拘留所将张某带到执行局。在被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张某态度有了很大转变,经过执行干警进一步的释法析理和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张某认识到此前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表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看到张某的态度转变,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沟通,很快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先支付给申请执行人5万元,剩余土地流转款按月分期偿还。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处罚。和林格尔县法院将继续运用纳入失信名单、罚款、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突出执行的强制性,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