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近日,土默特左旗法院少年法庭杨阳法官携手人大监督岗调解员杨培瑞和曹小波成功在诉前阶段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切实做到了“一件事一次了”,达到了案结事了解心结的良好效果。
诉前调解促和谐
聂某某与林某、武某因误会产生纠纷,林某、武某共同对聂某某进行殴打,造成聂某某头部、面部损伤、上唇挫伤、会阴部损伤、皮肤软组织挫伤等,后聂某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就医。殴打事件发生后,聂某某监护人报警,林某、武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但未对聂某某进行赔偿,本案聂某某属未成年人,心理未发育完全,因林某、武某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给聂某某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导致性情发生改变,长期暴躁、抑郁,目前仍在接受心理辅导治疗,产生相关费用,遂诉至本院。
诉前调解
案件受理后,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土默特左旗法院人大监督岗两位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少年法庭法官杨阳也参与了本案的调解工作。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法官及人大代表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在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不断缩小双方的意见差距,引导双方理性平和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官和人大监督岗调解员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武某各一次性赔付聂某某19000元,且当场给付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土默特左旗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土默特左旗法院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借助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土默特左旗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不断加大纠纷调解力度,持续创新调解方式,通过法理情理相结合,促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