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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动:这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亮点纷呈!
作者:内蒙古高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09:52:27 打印 字号: | |

向日葵行动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24年4月16日,全国四级法院同步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 活动。当天上午9点30分,内蒙古高院与呼和浩特市中院在新城区法院以“助‘她’幸福•护‘未’成长”为主题,共同举办2024“向日葵行动”内蒙古三级联动开放日活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妇联、民政、教育、共青团、关工委等有关部门,以及自治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学校代表应邀参加。

向日葵又名葵花,向日葵的花盘象征母亲,葵花子象征孩子。“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向日葵行动”是内蒙古高院于2023年3月8日启动的为期十年的全区法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旨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内蒙古三级法院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中。今天的开放日活动中,受邀人员先后参观了新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源治理指挥中心、“一支部一品牌”党建促审判执行及全国家事和未成年人审判亮点“赵婧工作室(北疆枫桥·丁香花开)”等场所和工作场景,实地了解了新城区人民法院家事、未成年人纠纷诉源治理、“法院+妇联”、“代表委员+法院”工作机制建设和制度机制创新,以及呼和浩特市中院和自治区高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活动中,自治区妇联、民政厅进行了交流发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学校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内蒙古法院推进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可行思路。

新城区法院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深化法院主导、妇联深度参与的“法院+妇联”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家事纠纷源头治理。“赵婧工作室(北疆枫桥·丁香花开)”构建家事少年审判“2+3+8”工作机制得到全国妇联、最高法院的高度肯定。呼和浩特市中院以“挂牌+督导”的方式统一成立少年法庭,率先实现两级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自治区高院紧密结合妇女儿童“两纲”内容,以“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向日葵行动”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工作方案,有效指导全区法院与妇联、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合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力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表示内蒙古法院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一是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依法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切实做到助“她”幸福,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三是能动履职,切实做到护“未”成长,以司法之举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受邀人员对此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给予高度好评,充分感受到内蒙古法院多措并举、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守望协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挚爱与温暖。内蒙古法院将继续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妇儿工委有力统筹和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指导下,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为新时代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法治之花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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