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容易,腾房困难,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通病,不少被执行人认为只要“占”着不搬,甚至玩“消失”,就能侥幸躲过法律义务。近日,玉泉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在玉泉区某处租赁的3200平米房屋实施强制腾房行动,用铁腕执行的手段,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
案情回顾
该案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年8月,申请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村委会和被执行人张某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玉泉区某处面积为3200平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使用。合同到期后,张某并未主动签订续租合同,所欠房租等费用也未支付,原告通过物业得知,涉案房屋已经无人占有使用,申请人试图联系被执行人询问相关情况,但未联系到被执行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限期腾空房屋返还原告,并支付拖欠的房费。该案被执行人张某从庭审至今未曾露面,法院判决后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均未能成功,多番调查也未发现其行踪。
执行过程
公告期满后,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未主动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
为有效完成强制腾房的工作,承办法官提前查看了现场。因本次腾房面积较大,承办法官制定了强制腾房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提前预判,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腾房当天,执行干警进门后对房屋的每个角落进行了仔细检查,并对其中物品逐一清点、录像,做好物品搬运、保管工作,清场工作顺利完成,将该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顺利完成腾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