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名案外购房群众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认真办案、有力执行,对其名下房屋和对应土地裁定解封,并帮助其后续顺利办理产权证书。
几年前,A信托公司向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将B集团公司名下位于新城区近6.4万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查封。由于查封前B集团已将部分抵押房屋出卖给案外群众,导致案外群众在实际占有房屋后,因土地查封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且,因为先抵押后买卖的法律事实,案外人无法通过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解决房屋及土地查封问题。
面对群众期盼,首府法院主动与新城区政府沟通协调,从法律角度提出合理建议:由政府出面背书,在A信托公司收到到购房群众全部购房款后,向法院申请解除该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法院审查后裁定解封,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法院文书为案外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经过多方协同联动,由新城区政府牵头,呼和浩特市中院指导,全面梳理办证堵点,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为符合条件的抵押住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产权事宜。近日,4名案外购房群众的房屋产权证书全部办理到位。
“多亏了呼和浩特市中院的持续推动,我们的房产证才能顺利办结,必须送面锦旗表示感谢!”案外购房群众高兴地说。
“群众的笑脸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执行局长吴铁刚如是说。
土地查封导致群众不动产产权办理困难,是近年来首府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为了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呼和浩特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践行能动司法,积极主动协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探索出了一条解决购房人办证难题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依法能动履职、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创新办案思路,不断以高质量司法增强首府发展“软实力”,努力为首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