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法院针对涉企执行案件,积极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以能动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清水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彦,执行局局长吕贵斌组织执行干警针对一涉企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工作,推动案件取得进展。
陕西某钢铁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某冶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焦炭、钢渣、铁粉等炼铁原材料存放于其厂房附近,遂采取查封措施,随后推进该案进入评估程序,但由于缺乏相关信息数据,评估过程屡次退案,财产处置受阻。为推进该案执行工作,规范其涉案原材料存放问题,本次行动中,吕彦副院长与执行干警分别约见了申请人陕西某钢铁公司代理人及被执行人内蒙古某冶金公司法人,向其告知原材料存放地涉嫌非法占用林地,劝其尽快设法将涉案原材料移至规范位置,并征求双方对涉案原材料拍卖议价的相关意见。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对案件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回应,充分表明了清水河县法院对涉企案件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执行干警严谨扎实的工作态度。下一步,清水河县法院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在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审慎采取执行措施,让涉案各方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