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动态
雷霆执行·2024丨灵活执行显成效 以物抵债促执行
作者:玉泉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7 16:42: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玉泉区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易某与被告玉泉区某汽车配件经销部经营者崔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协议约定了货款20000余元的付清期限,履行期限届满后,崔某仍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易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崔某,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崔某称其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经营的汽车配件经销部时发现被执行人店里有未销售的货物,执行干警及时约谈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用“以物抵债”方式抵偿案款,在确定了标的物的价格后立即进行了交付。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以物抵债”是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的一种手段,既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还能有效减轻债务人的经济负担。下一步,玉泉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